
孙杰是(2019)赣0602民初95号民事调解书的申请执行人。目前,该案被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(2025)赣06执232号裁定受理执行。孙杰诉说了阴阳人“王保磊”先是对其进行商业欺诈,后在法院执行阶段转移、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,她期待着有关部门拨开层层迷雾,依法追究“王保磊”法律责任。
王保磊、王保明?一个人俩户口
王明、王保明、王保磊,事实上是两个人的三个不同身份互相混用,孙杰说。她经过多方打探、搜集证据发现王明(原名王保明,1983年8月29日出生,身份证号:372526198308293****)的户口在2014年前后,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迁至鹰潭市,期间将姓名改为王明,后又迁到了南昌青云谱区。

2021年6月8日,全国人口普查时,发现王保磊有两个户口(一个是王保磊本人现在使用的户口,身份证号37252619801118****,另一个是王明的原来的户口王保明,身份证号是37252619830829****),发现后强制注销了王保磊使用的王保明的户口。
从2014年王明身份证迁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开始(迁出前是王保明,身份证号:37252619830829****),王明就伪造了新的户口和身份证,新的户口将其改头换面,不止名字改了,出生日期也从1983年8月29日改成了1990年10月5日。
商业欺诈,陷入债务纠纷
2013年,孙杰在鹰潭市的一次聚餐时认识了王保磊,经过王保磊刻意制造的多次接触后,他慢慢的取得了孙杰夫妇的信任。2014年,王保磊介绍他弟弟王明与孙杰夫妇认识,并极力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推销王明这个人,使用各种看起来真实可靠的假证件、假租赁许可证,让王明在孙杰夫妇心中就是一个高知识、有大好前途、乐于助人、对他人友好的好人。
孙杰慢慢的上钩了,后期陷入了债务纠纷。王保磊因资金周转先后向孙杰借款81万元,起诉到法院。2019年1月9日,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作出(2019)赣0602民初95号调解书,王保磊在2019年1月12日前偿还81万元及利息,王保磊的妻子刘伟承担连带担保责任。

2018年,王保磊因购买汽车向鹰潭某银行借款,孙杰夫妇提供保证责任,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后,孙杰夫妇不得不为王保磊代偿了这笔借款。后孙杰夫妇将王保磊、刘伟夫妇起诉到法院,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作出(2020)赣0602民初108号判决书,判令王保磊、刘伟一次性偿还495262.35元及利息。
隐匿财产、规避执行,该追责!

王保磊夫妇没有履行法院调解书和判决书的偿还义务,案件进入执行阶段。法院虽然查封了王保磊名下赣L03695汽车一辆;查封了王保磊、刘伟在抚州新威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分别98%、2%的股权;发出了限制消费令;发出悬赏公告……但是至今已经六年过去了,一分钱都没有执行到位。

孙杰在2020年8月递交给月湖区公安局的一份报案材料中写道:王保磊、刘伟在广西北海恒大雅苑购买了一套房屋,拒不配合办理已支付部分房款的退款手续;查封全部股权的公司支付了20万元订金,拒不配合办理退款手续;出卖了鹰潭市月湖区的房屋一套,该款被转移;王保磊的父亲王银玲通过法院诉讼,执行了王保磊得到房款120万元;查封车辆一直隐匿查无下落……

王银玲是王保磊的父亲、吕学莲是王保磊的母亲、王明是王保磊的弟弟、王秀霞是王保磊的妹妹、刘伟是王保磊的妻子、管晓琴是王保磊的情人……2018年前后,王保磊与这些“内部人”间发生了1700余笔借贷交易,显然是提前转移财产、规避债务。

2025年11月7日,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至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,鹰潭中院作出了(2025)赣06执232号执行裁定书。目前该院正在执行中。孙杰说,被执行人王保磊夫妇均长期在山东省聊城市,该案可以考虑移送或者请求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。
涉嫌犯罪,应该立案查处
孙杰说,王明成功伪造身份后,利用新身份在部队里服役,其手里持有《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》。后来了解到这个证与当时“严禁出租军区房地产”的政策相矛盾,相关部门也出具了证明。显然,不仅王明的身份是假的(假户口),他手里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》也不是真的。

王明先是伪造虚假户口信息、违法取得新身份,继续弄虚作假伪造《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》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,有关部门应该追究他的违法犯罪责任。
王保磊在案件审理和执行期间故意转移财产、隐匿收入,拒不配合办理退款履行执行义务等行为,已经构成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。执行法院应该追究王保磊的违法犯罪行为。